#跨國同婚 第2次出庭記事與即將勝利
早上5點起床,換好衣服,出門去坐第1班高鐵,為了那張65折的票,很現實的婚姻生活卻在爭取婚姻。
早上9點半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,受了香港的訪問,原來我們這一案,除了匈牙利、荷蘭、澳門,香港也在關注。姍姍來遲的第2次出庭,跟上一次隔了許久。
10點15,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律師團 跟 臺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 的伙伴也來到現場,大家好久沒見,聊著生活、聊著案情、聊著媽媽經,活生生的一群人,活生生為了生活、婚姻跟人權努力的一群人。
如果我是旁觀者,我一定會覺得這群人是瘋子,大家聚在一起彼此打氣,大家都不只是為了自己,更是想到未被受到婚姻保障的別人,如果我是旁觀者,這群人是吃飽太閒的瘋子。
出庭開始, 法官開始梳理法規,重點在於我的常居地在哪,因為根據法令,我應該是選用台灣法律(詳見伴盟的說明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apcpr/posts/10157901368540965) 。
法官開了我出入境的時程、居住地、共同生活的依據、選法的意願與意志,都是為了驗證我們跟伴盟律師的主張,每個問題與釐清,被告(戶政)也沒有意見或提不出駁斥。
法理上與憲法精神上,我們有所依據,而行政單位的依法行政,似乎只有符合部分法令,而不是全部遵守。
聽著法官一條一條問題的梳理,對被告的質疑,質疑的方向越來越明顯,丁先生也慢慢聽懂言語之間似乎天秤傾向我們這邊,我們握緊彼此的手。
到最後被要單身證明的更新,縱使已經辦了4張單身證明,但我們都知道這會是最後一次辦了,我們也不想糾纏,要我們辦,UPS也好FedEX也好,什麼方法我死都生給你,能結婚就好。
最後很快定了言辭辯論庭的時間,4月22日,之後就會是判決,應該也會在5月之間。
2019年3月開始努力,到現在2年,總算快看到結果了。
走出法庭,我轉身抱著至潔哭了起來,很久了,真的等很久了,這2年的風雨、那些災難、那些造謠抹黑、那些冷言冷語,我們都跟伴盟一起熬過了。
一位記者朋友問我:「在庭上法官一直問你那些生活的問題,你不會覺得很不舒服嗎?」
很不舒服,但對比那些言語攻擊、那些對婚姻的期待、想到還有幾百對伴侶等待結婚,這些輕微的問題,不算什麼,都撐了那麼久了,別說問我生活問題,問我床事問題我都會一一大聲回答。
下午晚上都見了很重要的朋友,在這場運動前跟後,不同階段很重要的朋友,每當看到你們都覺得很幸福也很幸運。
這些風雨,總有一天會化成彩虹,那些淚水都不會白費。
期待5月到來,期待我33歲時雙囍臨門。